我校200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已经公布,分数线如下:
西安建筑科技大学(艺术设计、工业设计、摄影、雕塑):138
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:110
1、合格证发放:
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,于4月15日前发给(邮寄)“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”,参加全国普通高招文化课统一考试。成绩不合格者,只发放考试成绩单。
2、录取原则:
1)艺术设计、摄影、雕塑,按(专业课成绩*40%+文化课成绩*60%)合成后择优录取。
2)工业设计,按(专业课成绩*30%+文化课成绩*70%)合成后择优录取。
3)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,报到时须凭专业考试准考证、文化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,上述材料缺一不可,务请妥善保管。新生入学后,将进行德、智、体全面复查,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,将取消其入学资格,退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处理。
3、咨询方式:
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
电话:029-82202288
传真:029-82205014